2012年12月26日:有关罗马尼亚收养儿童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颁布了罗马尼亚的新收养法。当时媒体对立法者提高收养过程的效率,将被收养孩子的平均数字从每年1000至1800增长到2500表示充分的信心。在罗马尼亚大约4万名孩子没有家庭,其中一半生活在孤儿院里。
Ana-Maria Cononovici, 08.01.2013, 12:42
2012年4月颁布了罗马尼亚的新收养法。当时媒体对立法者提高收养过程的效率,将被收养孩子的平均数字从每年1000至1800增长到2500表示充分的信心。在罗马尼亚大约4万名孩子没有家庭,其中一半生活在孤儿院里。
新收养法规定的主要改变是:在亲生父母正式声明抛弃孩子一个月之后宣布这些孩子可以被收养,并对夫妻一方是罗马尼亚公民的家庭开放国际收养。除此之外,收养家庭有义务告知孩子他们是被收养的,被收养的孩子不能归还,孩子和收养者之间的适应性是用一个计算机程序确定的。
根据颁布收养法六个月后发表的报告,修改后的罗马尼亚收养系统在世界范围名列前茅。罗马尼亚心理学家协会主席米哈伊•阿尼泽伊说:“新设立的系统很先进,目前属于世界上最优秀的。它在国际和欧洲范围受到赞扬,美国也赞扬了罗马尼亚的新收养系统。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有效的,不再会引起批评的收养系统。”
但除了赞扬之外,让我们看看这个系统有什么问题。罗马尼亚心理学家协会主席米哈伊•阿尼泽伊说:“收养孩子是一个很复杂的程序,必须尊重人权,特别是儿童的权利。这是一个花费力气的程序,必须确定收养孩子的家庭和孩子之间是否相适应。不能把孩子随便送到一个家庭里,这不是卖孩子,不象卖西瓜一样。”
尽管收养者的意图良好,但在罗马尼亚大多数家庭希望收养尽可能小的孩子,41,4%递交收养申请书的家庭提出的原因是夫妻不孕不育。因国际卫生组织的指导新法律规定,在生活的第一年,孩子必须有一个证明人,因此收养过程不得不延迟。
除此之外,申请收养孩子的家庭必须为对付在孩子融入领养家庭方面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做好准备。罗马尼亚收养机构的心理学家拉莫纳•波帕说:“收养主要必须满足被纳入保护系统中儿童的需求。这些孩子被纳入这个系统中之前被忽视,并受过精神创伤或骚扰。这些事情与收养过程毫无相关,而是属于收养前阶段,其后果也许持续很长时间。因此,养父养母必须做好准备。在决定迈出这一步之前,领养家庭必须实现了解相关情况。”
除了法律上的细节,实行新法律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人们在什么程度上愿意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这包括未来家长、总体社会及负责收养事务的人员。罗马尼亚收养机构战略局局长齐普里安•布胡什说:“新收养法对收养过程和收养后过程做了某些修改。我们在新法律中加上了一个条款: 一个孩子在一年多的时间留在保护系统中,而且被亲生父母忽视,就必须被宣布是可以收养。这是我们往前迈出的一步。这是一个明确的修改,负责该案件的管理员必须决定该孩子重新融入亲生家庭,或者在这个企图遇到失败的情况下,宣布该孩子是可以收养的。旧法律规定案件管理员可以通知他的上司,而只有后者才能作出决定。”
收养过程是在有关一个骚扰、忽视或抛弃孩子的案例提出审理时开始的,然后社会救济和儿童保护总局接管该案件,把它分配给一个案件管理员。案件管理员制定一项个性化保护计划,目的是使孩子重新融入亲生家庭或被收养。收养程序一步一步前进。首先是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亲生家庭的声明,这些声明在60天内可以退回,或者在为期一年内寻找亲生父母。从此开始到完成与某一领养家庭的适应计划和批准收养也许会再需一年的时间。
领养家庭必须明白他们站在第二位。罗马尼亚收养机构战略局局长齐普里安•布胡什说:“优先考虑的问题是孩子找到一个家庭,而并不是一对夫妻找到一个孩子”。
根据新法律规定“孩子有权利了解自己的来源”,这意味着收养父母有义务告诉他们是被收养的。新法律规定让被收养的孩子从小就开始逐渐了解他们的情况。